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6月13日指出,2012年第一季度中国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经达到8.3亿。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单位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而随着新农保和城居保扩面的提速,我国将在今年实现养老保险在制度上的全覆盖。
据人社部统计,2011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4亿人、4.73亿人、1.43亿人、1.77亿人、1.39亿人,呈高速大幅增长态势。
2011年,尚在试点中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3.64亿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8.32亿人。在短短的几年里,数亿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
2005年至2012年,我国连续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受益者超过5000万人。2011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基本养老金达到1531元,是2002年的2.56倍。
在医疗方面,我国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全面推行门诊费用统筹,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以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同时,我国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1年,城镇5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2.37万亿元、1.79万亿元和2.86万亿元。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
2011年底,全国县及县以上经办机构8100多个,工作人员达16万人;全国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建立的基层服务站所超过19万个,专兼职工作人员达37万人;医保定点医院9.6万个,定点零售药店11.3万个。
10年来,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