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所实施的一项保障制度,实行村民筹一点、集体贴一点、政府补一点的集资办法,本着互助共济的原则,共同承担疾病风险,为生病群众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因此要求全家人统一参保,这样既能为他人提供帮助,也在为自己提供保障。
答:凡具有我区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必须以户为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参加。已经参加各类商业保险的农民,也可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乡镇未参合人员可同全区启动一并参加。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按户随父母参合。
答:参合人员缴费后,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以户为单位发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家庭账户卡。医疗证是就医、报销医疗费用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管。如遇损坏或丢失,补证和补卡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