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李艳 陈欣)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首次为随军家属设立5条渠道给予分类安置,力保随军家属充分就业。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按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安置;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按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部分岗位进行定向招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需要安置就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优先安置等。
此外,《办法》还规定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手续,并对国有企业择优聘用安置随军家属、政府扶持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这次出台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中,最大亮点就是从身份类型、就业需求以及军人对部队所作贡献等实际出发,首次为随军家属设立多渠道给予分类安置。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王成志对于有关安置渠道进行了详细解读。
随军家属就业涉及官兵切身利益,影响官兵思想稳定和部队战斗力建设。在此之前,国务院、中央军委曾于2000年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促进这一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意见》相比,这一次《安置办法》制度更健全、刚性更强。王成志副部长表示,这项政策直面近50万个官兵家庭,破解难题。
王成志: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市场在配置就业资源方面的主导性作用越来越明显,政府指令性安置功能越来越弱化,导致随军家属就业率持续走低。据统计,全军现有军人家属约47.8万人,随军家属约33.6万人,未就业的随军家属约17万人,随军家属就业率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91%,逐步下降到目前不足50%。另一个方面是军事职业特殊性给随军家属就业带来的特殊困难。
对于此次《安置办法》政策的主要内容,王副部长表示经过长期调研,总结吸纳了全国60多个不同类型大中城市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多项突破。
王成志:与以往政策相比,《办法》实现了“五大”突破:一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随军家属实行对口安置;二是具有事业编身份的随军家属实行划岗定向招聘;三是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政府优先安置;四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按比例接收安置随军家属;五是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纳入政府扶持就业对象范围。可以说,《办法》是目前安置随军家属最全面、最系统、最规范的行政性法规。
王成志说,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就业促进扶持政策,尤其是对那些纳入就业援助对象的人员,由政府实行托底安置。但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和条件的制约,随军家属一直没有能够纳入这个范围。考虑到随军家属就业的特殊性,尤其是那些年龄偏大、缺乏一技之长、多次随军调动的家属的实际情况,《办法》将有就业愿望但是的确有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纳入政府就业扶持范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消息,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正在逐年增大,毕业生总量12年翻了6倍多。此次“优待随军家属就业相关规定”的出台又是否会影响社会就业的公平?
面对上述疑问,王成志副部长说,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以“逢进必考”为由,要求这类随军家属重新参加考试。随军把工作和身份“随”没了,显得不公平。军人随时准备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出牺牲和奉献,对随军家属就业给予优待,不仅不会影响公平,反而恰恰是公平的体现。
王成志:首先,《宪法》、《国防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家属就业。其次,这是对军事职业特殊性的合理补偿。另一方面是军事职业特殊性给随军家属就业带来的特殊困难:一是独自承担家庭重担对其就业影响不可抗拒。二是家属随军人频繁调动对其就业影响不可抗拒。三是到驻地人地生疏对其就业影响不可抗拒。四是部分地区就业资源匮乏对其就业影响不可抗拒。
王成志副部长还强调,新办法对随军家属的优待是适度的。
王成志:真正优待的主要对象有两个群体,一个是随军前没有固定工作的家属,帮助她们实现就业;另一个是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荣立二等战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家属,给她们特殊优待既合情合理,又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对英雄的敬仰。
(李艳 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