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吴乐珺)外交部16日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外交部副部长宋涛、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介绍了李克强总理即将对印度、巴基斯坦、瑞士、德国进行正式访问有关背景情况、主要活动、重要意义和中国与有关国家经贸关系等,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一、关于访问印度
宋涛强调,印度是中国的重要邻国、发展中大国和新兴市场国家。近年来,中印关系保持稳定发展势头。当前,亚洲在世界战略全局中地位进一步上升,中印开展互利合作不仅潜力巨大,而且具有战略意义和全球影响。李克强总理首次出访首站选择印度,体现了中国新一届政府对中印关系的高度重视。中方希望通过此访进一步巩固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在相互投资、贸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扩大人文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协调,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宋涛表示,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将同印度总理辛格会谈,会见总统慕克吉等印度领导人,还将就中印关系发表演讲。除首都新德里外,还将访问印度商业之都孟买。访问期间,双方将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
蒋耀平说,近年来,中印经贸合作成效显著。2012年中印贸易额达665亿美元,中国成为印度第二大贸易伙伴,印度是中国在南亚最大贸易伙伴。中印有望如期实现两国领导人确定的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贸易目标。两国在工程项目合作领域合作良好,印度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海外工程合作市场。双向投资稳步增长。李克强总理访印期间,双方将签署有关经贸合作文件,举办首届中印企业首席执行官论坛和中印商务合作峰会晚餐会等。
二、关于访问巴基斯坦
宋涛说,巴基斯坦是中国的重要邻国和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建交62年来,中巴关系历经时间和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成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典范。李克强总理首访选择巴基斯坦,表明中国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中巴关系,对进一步巩固中巴传统友好、深化两国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此访正值巴大选结束后不久,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巴之间的高度互信和特殊友谊。
宋涛表示,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将同扎尔达里总统和霍索总理会谈,会见巴基斯坦议会、政党和军队领导人,就中巴关系发表演讲,与友好人士座谈,广泛接触巴基斯坦社会各界。双方将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
蒋耀平表示,巴基斯坦是南亚国家中第一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同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目前,巴基斯坦是中国在南亚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最大的投资目的地和海外主要工程承包市场。中巴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水利、农业、矿产、电信等领域合作不断推进,双边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进展顺利。李克强总理访巴期间,双方拟签署政府间有关经贸协议。
三、关于访问瑞士
宋涛指出,瑞士经济、技术发达,产业优势突出。建交60多年来,中瑞高层互访频繁,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升,教育、科技、旅游、人员培训等领域交流持续深化。中国已成为瑞士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瑞士是中国在欧洲第七大贸易伙伴和第六大外资来源国。两国关系面临新的发展契机。
宋涛说,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将与毛雷尔主席、伯克哈尔特副主席及施奈德—阿曼联邦委员会谈,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推动中瑞关系再上新台阶。双方将签署涉及经贸、金融、教育、文化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多个领域一系列合作文件。
蒋耀平表示,瑞士是中国在欧洲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也是最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与中国启动自贸区谈判的欧洲国家之一。近年来,中瑞自贸区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经过九轮磋商,目前谈判取得积极进展,达成广泛共识,希望早日达成一个互利双赢、高质量的协议。中瑞生态园合作为两国开展节能环保和绿色经济合作提供了新平台。双方贸易和投资合作不断扩大。李克强总理访瑞期间,双方经贸部门将进一步就经贸合作交换意见。
四、关于访问德国
宋涛表示,德国是欧盟大国,也是中国在欧洲最大经济合作伙伴。两国各领域合作显示出蓬勃生机。随着两国政治互信不断提升,中德合作的战略内涵日趋充实。两国领导人对新形势下深化中德务实合作、全面推进中德战略伙伴关系具有高度共识。
宋涛说,访德期间,李克强总理将会见高克总统,并与默克尔总理会谈,就中德、中欧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两国总理还将共同宣布中德语言年开幕。李克强总理还将广泛接触德国政界、经济界人士。双方将签署涵盖制造业、投资、财金、城镇化等领域的一系列合作协议。
蒋耀平指出,目前,德国是中国在欧洲第一大、全球第六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在欧洲最大的外资和技术引进来源国以及重要的投资目的国。据中方统计,2012年中德货物贸易额为1611.3亿美元,占中国与欧盟贸易的29.5%。中国企业对德投资积极,2012年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为6.5亿美元,同比增长26.1%。李克强总理访德期间,将出席中国商务部与德国经济部共同举办的中德工商界午宴并发表重要演讲。中德企业还将签署涉及汽车、机械、化工、船舶等领域的经贸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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