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金融发展新形势,农金机构如何提供与“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是业内一直探讨的重要课题。山东、湖南、福建、河北、河南、山西、云南、浙江等地农信系统从创新担保方式、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支农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并取得明显成效。本报节选其做法,与读者共享。
◎任成全 罗安
山东高密农商银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农村市场,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积极探索和实践农村信贷业务担保新方法,于2013年8月在全省农信系统首推农村个人房产公证抵押贷款业务。截至目前,高密农商银行累计办理此类贷款253笔、1.058亿元,受益农户300多户;抵质押贷款占比达50.22%,新增抵质押率达72.68%。
“没想到俺的房子也能办理产权抵押贷款,真帮我大忙了。”日前,山东省高密市柏城镇企业经营者杜明坤激动地告诉笔者。
杜明坤从事经营农业机械配件加工,2013年以来,随着销路逐渐打开,规模和产品层次成了制约其发展的最大难题,尤其是资金缺口达200万元。他手头的9亩集体土地以及1300多平方米房产不能用于抵押,自己又不能提供具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面对一手创立的企业因资金短缺而面临停滞,杜明坤心急如焚。
正在此时,杜明坤从朋友处获知高密农商银行可办理农村个人房产公证抵押贷款,于是他以柏城临街房产为抵押向农商行申请贷款,经工作人员考察后,不久便得到150万元贷款,有了资金注入,工厂顺利地运转起来。
农村资产可抵押贷款
农村个人房产公证抵押贷款业务是高密农商银行针对辖区农村个人房产不能用作贷款抵押这一实际问题,积极向地方政府、公证处、房产局等部门争取并获得同意与支持后创新推出的。农户将个人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由公证处向房产交易中心出具《告知函》,凭此函在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后在该行办理抵押贷款,同时可享受利率下浮等多种优惠政策。
抵押使贷款成本降下来
此前,高密市农民贷款只能通过“五户联保”方式进行,即必须同时有5户以上农民相互担保,银行才接受申请,且程序较为繁琐。公证抵押贷款不仅为农民开辟了贷款新渠道,节约了筹集资金时间,利息还比一般贷款低10%,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受到当地农民和企业主欢迎。
刚从高密农商银行拿到4万元贷款的阚家镇赵家街村村民赵明发高兴地说:“以后俺也可以办理产权抵押贷款了,有了这个政策贷款容易多了。”
抵押贷款让农民收入增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以及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逐步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在农村涌现出一大批以种植、养殖、加工以及运销为主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公证抵押业务的推出,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也让更多农民把目光投向了市场经营,增加了收入。
高密市柏城镇柏城村农民范坤告诉笔者:“自家土地流转出去后,一直想做生意,但最大问题是本钱不够。没想到现在用住房产权抵押可贷款,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
原来,范坤不久前用位于街边的门面房产权抵押后,获得70万元贷款,他用这笔资金办起了东儒电脑刺绣厂,每年可新增收入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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