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情况下,大量农村土地被低价征收。但实际上,城市在吸纳农村土地的同时,应当同步做好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
2000—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了64.45%,而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只有45.9%。土地的城镇化速度,要远快于人的城镇化速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通过低价征用农村的耕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资源,获取了大量的资金,解决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说,城市如今在形态上已经向现代化迈进,农村的土地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如果从某个城市或某个村庄的角度看,低价征收农民土地肯定是带有一定的剥夺性质。但从全局上看,中国特殊的土地征用制度,对于促进大量非农人口增加,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中国国际竞争力等方面也起到了重大作用。中国每年有1000多万农民进城从事非农就业,总共有2.5亿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农民收入的近一半来自非农就业。各个地方政府在招商的时候,工业土地基本是零地价或负地价,这也是建立在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上的。
但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城市政府在推进城市发展和建设中,土地粗放型使用,甚至不惜大量占用耕地,进行城市的扩张。目前城市人均建设用地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80~120平方米的标准。
另外,尽管有2.5亿农民进城从事非农产业,但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重要战略目标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实现。
各类城市只欢迎农民工来就业打工,而不欢迎他们定居落户,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为了降低城市发展成本,剥夺农民工带来的廉价劳动力已经成了城市非常正常的选择,而为农民工提供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则被排斥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