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偶听单位一位老民警说起他刚从警的一件事,颇有感触,便整理整理给记了下来。也算是给自己定一个做人的标尺吧!(以下以第一人称叙写)
那年我到派出所实习,报到那天,所长把我带到一个干瘦却很精神的老头面前:“这是于叔,在我们所里干了一辈子了,经验丰富。以后你就跟他吧。记住,要虚心学。”表面上我连连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看起来像个老古董,能有什么过人之处?
一次,所里接到群众报案,他们的自行车经常被盗,令人气愤,一位群众一个月内竟丢了3辆车。
表现自己的时候到了,我自告奋勇接下这个案子。一连多日我都在商场转悠,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可疑的人。20多天过去了,这帮人却偃旗息鼓收了手。最后没有办法,我只好红着脸找于叔请教。他笑着说:“小子,我注意你几天了,穿着警服瞎转悠,不就等于拉着警笛抓小偷,车还未到,人早跑了。要换便装,还应守株待兔,有耐性,他们行动是有规律的。”我和于叔“守”了几日,兔子终于撞到了树上。
但是,当我面对着自己眼前那两个偷车贼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们当中年龄大的17岁,叫张军,小的才14岁,叫王兵。当他们哭着向我诉说自己的经历时,我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张军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父母诚实勤劳。由于母亲长年有病,家中生活困苦。直到上了初中,张军身上还一直穿着姐姐给他的补丁摞补丁的衣服。班上一些孩子都喊他“家闺女”。一天,张军的父亲套上马车拉着他们娘俩到县城去卖白菜。回来的路上,他娘数着钱,脸上乐开了花:“儿子,明天就到镇上给你买新衣服去。”张军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可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一辆汽车在超车时猛打方向,朝着他们疾驶而来。紧要关头,母亲使出全身的力气把儿子从马车上推了出去。张军滚落到路旁的深沟内。张军从昏迷中醒来后,发现父亲的头被撵碎了,母亲倒在血泊中,肇事车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张军赤着脚跑向公路,拦车求救,可任凭他怎样哀求,甚至给人下跪,都没有人肯伸出援助之手。后来一位好心的司机把他母亲送进医院,发现已断了气。医生一再叹息,如果早来十分钟,结局就不会是这样。巨大的打击让张军变得沉默寡言,更不愿和人交往,断断续续读到了高二便辍了学,早早地步入了社会,渐渐地学会了吸烟、喝酒,又和街上的一些小混混打成了一片,沾染了一些本不该属于他的恶习。
相对于张军来说,王兵的遭遇到稍好些。父亲患癌症死后,母亲就改嫁了一个做生意的男人。可谁想这个后爸不但是个酒鬼,还嗜赌如命。每次赌博输了钱,他便拿王兵出气,先是罚跪,一跪就是几个小时。他的膝盖常常又红又肿,连第二天上学都得柱根棍。老师一问怎么了,他就说自己不小心碰的。到了后来,这个可怕的男人就把小兵手脚捆住,关在放粮食的屋里,一连几天都不让他吃饭。
后来王兵从家中偷钱跑了出来,再也不想回到那个令他充满屈辱和泪水的家。他有时候整夜泡在网吧里,有时候在洗澡堂给人家一两元钱,凑合着住一夜。用他的话讲,那些钱简直就是自己一个星期的伙食费。身上没有钱,又不想出苦力干活,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王兵以后的成长过程就可想而知了。
我为他们的不幸遭遇而难过,但法不容情,他们还是被送进了劳教所。走的那天,我用自己领的第一个月工资给两人买了换洗衣服和一些日用品,对他们说:“进去要好好改造,别再做一个人人家看不起的混混。”当时,张军和王兵两人一直哭,我强忍着。警车慢慢远去,他们还一直朝我招手,不知什么时候泪水流了下来。
以后的几年中,随着工作的调动,我离开了那个派出所。但这两个人的身影总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什么样子。
春节前,我到邻市参加一个会议,中午吃饭十走进了市区的一家快餐店。吃过饭到收银台算账,服务员说他们老板交代过,我的钱不用收了。当时我就纳闷了。这时,老板从里屋出来了,一把攥住我的手:“李哥,我是张军呀!”好半天我才缓过神来,是啊,眼前的张军个头不但长高了,人也发福了。
攀谈中,我从他口中了解到,当年从劳教所出来后,他先是在工地上干建筑,又做过推销员、保险等工作,后来还办起了“阳光书店”。近两年来,张军又开起了连锁快餐店,还在快餐店安置了十几名失足青年就业。眼前的张军侃侃而谈,谁又能把他和当年的失足青年联系到一起呢!他还告诉我,王兵现在开了一家化妆品店,生意红火着呢!了解了这一切,我才知道这几年俩为他们担心是多余的。
临走,张军拿出5000元钱算做报恩,被我婉言谢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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