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祝中明 手机号码:18357099122、15204598299
我是浙江省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一个普通的村民,我和祝加友、江松连、祝中心、祝雪卿五个村民有一块面积100多平方米的自留地。1987年,祝加富(强占人)在我们自留地的旁边建起了一个平房,却要在我们自留地上开辟道路,我们当然不同意他的无理要求。
年3月,江山市土地局监察科及信访办的陈杏水要我跟祝加富签个协议,让我把土地让出来,当成祝加富进出房子的路,不签的话就拘留我。我一个小老百姓,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不公平的协议上签了字(在2011年2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中,推翻了这个协议)。
年正月初五,祝加富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把我们自留地四周的围墙强行推倒,祝加富全家5个人对在现场的我们进行拳打脚踢,用砖头打我和我媳妇的头,导致我媳妇头部受伤,缝了八针,构成轻微伤、脑震荡。
法院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执行胜诉一方,野蛮执法,殴打村民
年3月份时,祝加富拿着我们签订的协议起诉我。一审、二审他们胜诉,接着我上诉到了浙江省高院。
年4月30号,法院执行局到现场进行强制执行。法警问邻居老百姓,这片土地是谁的?邻居老太太说是祝加友(我父亲)的,法警就对老太太进行拳打脚踢,还把老太太弄上了警车。老太太的小儿媳妇过来说理,法警把她也给打了,还把她也拽上了警车。还有六七个警察,把老太太二儿子的脸按到泥里,一顿脚踩,后来扔到了警车里。到法院后,法警把老太太的小儿媳妇两个手指吊起来,脚尖落地,用脚踢她。拘禁了六个小时候才放出来,最后还罚款500元,说他们妨碍执法。
年2月21日高院下发的意见是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的时候,祝加富因为拿不出有力证据,在法院开过两次庭后,祝加富决定撤诉。我依法对土地进行恢复耕种,种上了蔬菜和玉米。我们本以为这件事从这以后就有了转机,没想到事情向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了。
年4月19日,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超雄亲自带领法院和派出所的人,开着四台警车,一台推土机,再次来到现场,要把我们种的菜地铲平,镇里还有村里领导,也都到了现场加一起有三五十人。
当时我母亲在现场,质问道:我们是胜诉一方,为什么还要强制执行?让他们拿出合法的手续,但他们任何手续都没有。村里和镇里领导,还有派出所的人出面,把我母亲双手背后抬离了现场。我家亲戚何成刚看不下去,跟法院和派出所的人说理,让他们拿出合法手续,不拿的话,坚决不让他们推,问他们是土匪还是强盗?局长王超雄拽着他的脖子把他拖离现场,何成刚挣脱了他们之后,再次返回现场,阻止了他们的恶劣行为。但这时候,篱笆墙已被铲掉,菜地也被铲平了一半。
这件事情持续了20多年没有解决,我父母亲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父母变得神经恍惚,有时我也曾想放弃,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没有错退路,希望有好心人帮帮我们。惩处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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