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 刘德海,男,沈阳市辽中县卫生局局长,操办儿子结婚喜宴问题,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2、唐兴慧,男,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干部,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才荣军,男,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赏军村村委会委员,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孙 柱,男,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科科长,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5、蔡君阁,男,辽宁省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整理中心主任,收受节礼、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马 驰,男,辽宁省营口市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楼堂馆所违规,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7、邹 伟,男,大洼县东风学校教师,操办乔迁宴,2014年3月10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龚长玉,男,大洼县东风学校教师,操办乔迁宴,2014年3月12日给予记过处分。
9、 张恩来,男,大洼县西安镇小亮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女办满月,2014年3月10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0、张维家,男,福金小学校长,公款吃喝,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4年3月19日,桦甸市胜利街道东胜社区大营委委主任潘月娥,工作时间在社区办公大厅违反工作纪律上淘宝网购物,2013年3月25日,中共桦甸市胜利街道东胜社区总支委员会给予潘月娥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1月27日上午9时许,吉林省公主岭市检察院驻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主任车战学,在乘坐吉CB528号警车去范家屯途中,接到来公主岭办事的外地战友电话,让其到高速公路口帮助指路,车战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到高速口接其战友。2014年2月13日,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给予车战学记过处分。(吉林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年3月以来,浙江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汇总如下:
1、莫水龙,男,浙江省杭州市环保局上城环保分局局长,因公款出国境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杨晓柳,男,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防办副主任,因接受宴请、收受节礼,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徐永刚,男,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防办一般干部,因接受宴请,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4、李 鸿,男,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因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政纪警告处分。
5、周 烽,男,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6、宋 波,男,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7、吕华根,男,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平水站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8、郑吉兴,男,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平水站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9、丁树发,男,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10、楼良四,男,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体育局局长,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11、乐满伏,男,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经贸办主任,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潘培军,男,浙江省舟山市岱山汽车运输公司副经理,因违规出境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13、蒋胜祝,男,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行政执法分局工会副主席,因违纪行为,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14、邱忠表,男,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局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政纪警告处分。
15、余文明,男,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余家村原支部书记,因公款外出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16、余文星,男,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余家村村委主任,因公款外出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17、周燕南,男,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教育局场口镇中心小学校长,因组织外出活动、变相发放福利,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18、曹光军,男,上虞区国土资源局崧厦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政纪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许青松(2013年5月退休)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3月,厦门市纪委决定给予许青松党内警告处分。
2.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党支部书记邓凡勤、村委会主任邓长青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3月,三元区纪委决定给予邓凡勤、邓长青党内警告处分。
3.莆田市仙游县东溪水库管理中心主任吴良贵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3月,仙游县纪委决定给予吴良贵党内警告处分。
4.龙岩市新罗区粮食局局长陈清龙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3月,新罗区纪委决定给予陈清龙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济宁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近日,济宁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邹城市大束镇匡庄小学校长董凤桐用公款宴请学校驻地部分村村支部书记,索要慰问金,给学校教职工发放福利。大束镇匡庄管区党总支书记桑中利为公款宴请召集人。大束镇党委给予董凤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桑中利党内警告处分。
2.汶上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胡克雨违反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汶上县纪委给予胡克雨党内警告处分。
3.济宁高新区黄屯交通管理所副所长刘连恒公车私用。黄屯街道党工委给予刘连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兖州区国土资源局违反规定从其他单位借用公务用车。兖州区纪委报经兖州区委同意,给予局长、党组书记王天祥党内警告处分。
5.鱼台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建国违反规定邀请所在单位、下属单位等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儿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鱼台县纪委给予于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县通报。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中央和省、市委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不论涉及到谁,不论职务多高,一律严查严办,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山东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