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在基督教圣经里是什么意思?
心理分析学家认为:一个人的欲望达到满足,他一切的问题就都解决了;他也就成为一个正常的人。可惜,我们都知道,人的欲望是从来没法满足的。
圣经中有一个字,中文常译作“知足”,英文可译作be content或self-sufficient。在新约中,以动词的方式用过十一次,当名词和形容词用,只在保罗书信中出现过三次(林后九:8;提前六:6;腓四:11)。
圣经中论到“知足”是指:“所需要的东西已经足够了。”好象聪明童女灯中预备的油是足够的(太廿五:9);或几两银子能买的饼给五千人吃是不够的(约六:7)。对一个基督徒来讲,在他生命的深处,常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因此他能领悟到:凡人所拥有的,无论是人事财物,都是主所赐的;如此,人就能产生心满意足的感受。正如经上指录:“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又“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十三:5)
如果我相信我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的,一颗敬畏神的心必自然而生。我会俯伏在神施恩座前,称颂神、赞美神、虔诚敬拜祂。这样,从我敬虔的心灵里,必能深深地领会到神里面的知足。提前六:6称:“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大利就是最大的收获(greatest gain),最高的利益。一个属神的人,外形具有敬畏神的态度,内心满有知足,他在这世上还贪图什么利益呢?
由此可见,在知足里,一个基督徒对他的天父既产生了绝对的信赖(with full confidence and trust),就当然不会为他地上的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一个比麻雀或野花更贵重的“天父儿女”,神岂不把一切所需用的都赐给他吗?他还有什么理由不知足呢?(太六:25一34)
使徒保罗更进一步的操练自己无论在什么的物质景况里,都可以知足(腓四:11f)。不论是贫贱、丰富、饱足、饥饿、有余、缺乏、对他都毫无影响。他的知足决不受外界物质多寡、肉体苦乐的限制,却在乎内心从神那里来的力量。所以他接着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甚至,对自己曾三次求主挪开而仍留在身上的那根刺,都被看为是神使他知足的恩典(Sufficient is the grace for me)(林后十二:9)。事实上,确有不少患上绝症而身体痛楚万分的基督徒病人,从他们深邃的信心所产生出内心的知足,就能在面颊间流露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喜乐。这也许是表达在基督里“知足常乐”的最高峰。这样的人才真够资格“夸自己的软弱”
有一天,耶稣的门徒腓力自作聪明的表达一个崇高伟大的理想:“求主将天父显给我们看一看,我们就知足了”(约十四:8)。想不到主耶稣非但没有称赞这样热诚属灵的要求,反倒指正腓力观念的偏差:“……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天父了”。换句话说:一个真正“看见”耶稣的人,当是个知足的人,因为他确实认识天上的真神。
但愿这位加恩惠给你们的神,使你们凡事常常知足,能行各样的善事。(林后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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