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是扩大内需市场的最大潜力所在,是推动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 信息平台化的强大力量,是破解“三农”致富难题的重要保障,更是实现美丽中国、美丽乡村愿景的前提。
未来的中国城镇化道路该怎么走?近期看了彭真怀教授的:新型城镇化怎样改变农民命运?指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把农民、农业和农村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而链接着城镇间的桥渠与纽带又在那里?让我想到遍布农村作为最值的鼓励与支持发展的合作社,国家工商总局1月10日公布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68.9万户,比上年底增长32.07%,出资总额1.1万亿元,增长52.07%,仅2012年这一年,就新诞生16.7万家。合作社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应发挥几种作用:
合作社应该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出发地。我们在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战略中不应该以“先工后农,先城后镇”的思考方式,这样会导致“三农”承担更多的压力与负担,研究新型城镇化首先应从“三农”需求入手,特别是作为未来美丽乡村的发展主体合作社为出发点,当前农民由单个经营向联合经营的愿望从合作社注册数量上就能明显的反映出来,
仅2012年的增长率就高达52.07%,这个增长率高度反映了2007年颁布的合作社法是符合农民意愿,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创举。在合作社法的基础上完善与补充,给予合作社更大的发展空间与使命,让其成为乡村的消费的平台、服务的平台、创新的平台,使城镇化发展集约的“三农”土地更多地集中到合作社,通过法律与政策的倾斜保护,使农民通过参与合作社得到最大的受益,应成为制定新政的出发点。
合作社应该是新型城镇化精英转移的承接主体。众所周知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发展,都是从转移开启兴业之路的,改革30年来,我们从国际转移过来的是资金、产业、技术、信息和高端人才与生活、工作方式,越重视转移的地区或企业,成就了当下的富裕与文明。今天我们合作社应该争取什么为转移首选,本人建议是精英转移,何为精英转移,应是社会工商服务业的企业家精英,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企业家创造了一个一个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奇迹,而随着50、60、70年代的企业家精英的老龄趋势日渐增加,我们应鼓励他们与合作社结对发展,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通过结对共同发展解决合作社高端人才不足、管理与经营不懂、市场与技术欠缺、资金与模式缺失的局面,大大地倍增了合作社承担更大使命的能力,为新型城镇化发展奠定下强有力的基础。
合作社应该是新型城镇化实现美丽乡村的发展主体。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充分体现了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而实现美丽中国首先要实现美丽乡村,只有中国的乡村美丽了,中国才能更美丽!作为合作社这股由农民自愿组成的新经济力量,理所当然应成为美丽乡村的发展主体。通过政策的倾斜、工商资本入股与企业家参与,培育扶持合作社作为乡镇经济发展的主流力量,为中国可持续发展,为亿万农民致富过上美好生活是必然的选择。
(文章系作者在“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的作用 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座谈会上的书面发言)
相关资料:
2013年1月12日,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农村社会保险委员会、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主办,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同学会农业产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农金社)协办,合作社专家沙龙承办的“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召开本次座谈会就是为了深刻理解、贯彻和落实十八大精神,探讨新时期城乡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有关理论、政策和机制,探讨如何发挥合作社的作用,推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中国合作社事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生态等良性互动等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