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运管局召开“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自今年起,新疆各级汽车客运站将逐步实行凭身份证实名购票制,并对进站旅客所有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新疆各客运站点将在购票窗口、进出站口、候车区等明显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关于身份证使用和查验的规定,实行凭身份证实名购票。旅客所有行包必须实名登记后经过安检,并粘贴安检合格标签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因为新疆汽车客运各地现在实名购票所需的设备还不太完善,只能采用这样的方法,即乘客在购票时出示身份证件,售票员将身份证号与车票号进行登记,或将车票与身份证件在监控摄像头下出示记录。目前新疆全区三级以上的客运站有353个,五级以上的客运站有500多个,工作量较大,并且实名购票需要一定的系统、平台的支持,不容易开展,所以实名购票将先在大些的一级、二级客运站实施,其他中小站点将在日后逐步开展。
会议还要求,新疆全区各级汽车客运站安检也不能放松,将加强安检力度,配齐配强安检人员和设备。要求乘客在购票时出示身份证,售票员将身份证号与车票号进行登记,或将车票与身份证拍摄记录,对进站旅客所有的行李物品(含拐杖、假肢等辅助器具)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包检查,凡是不能判明属性的液体和化学制剂,一律不允许带上客运班车。
目前,新疆三级以上客运站有353个,五级以上客运站500多个。受系统设备等的限制,实名购票将率先在一、二级大型客运站实施,其他中小客运站渐次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