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郜晋亮)日前,青海省正式出台《金融服务“三农三牧”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开展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据了解,《意见》提出推动组建农牧业融资平台,试点成立政策性农牧业担保公司,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涉农涉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创新抵质押方式,积极开展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牧区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险种,探索“保险+信贷”相结合模式,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牧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等。
《意见》中要求提高惠农金融服务点单笔取款上限,将目前小额取款单笔不超过1000元的限额逐步提高至3000元或5000元。同时,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三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列为对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评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