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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农状告镇政府
2013-6-21
因为不服自己所种沙葛被镇农办检出甲拌磷超标并且铲除,中山市南朗镇菜农覃焕现申诉无果后,将南朗镇镇政府告上法庭。2月15日,该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类似这一因被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作物被铲除,农民不服上诉到法院的情况,在各地均属罕见。

  菜农0.8亩沙葛被铲除

  覃焕现来自广西玉林,到中山种蔬菜已有十多个年头。他说,自己平时用农药格外注意,所种沙葛被检出甲拌磷,他感到颇为诧异。

  覃焕现说,去年12月8日,中山市农业局执法科、中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所到他地里抽检,12月14日,南朗镇农办工作人员和白企村村委会的数人,并没有向他出示任何处罚通知书,直接用锄头,铲子等将0.8亩沙葛全部铲除。

  覃称,去年下半年菜价刚好转,无奈沙葛被铲除,他收入增加的希望再次落空。这一事件令其直接损失1.6万元。

  该事件发生后,覃焕现还将被铲沙葛样品送到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检测,结果显示并未含甲拌磷。随后他又多次到南朗镇镇农办提出复检要求,并要求对铲除沙葛给予赔偿,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覃焕现将南朗镇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对于此事,中山市南朗镇农办主任林顺钊则态度明确,坚称他们是依法办事。

  林顺钊说,去年12月初有当地居民向南朗镇镇政府投诉,白企村石门路村口菜地散发农药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12月6日上午,南朗镇农办将覃焕现种植的沙葛、萝卜取样送到南朗镇农产品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为合格。

  但村民的投诉依然不断,于是在12月8日,南朗镇农办邀请了中山市农业局执法科、中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所对覃焕现所种沙葛和萝卜重新抽样检查。12月12日,结果显示,中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所检测的三份沙葛样品中,其中一份结果显示为甲拌磷超标(1.02mg/kg)。林顺钊表示,南朗镇镇农办是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广东省农药管理规定》的规定处理,当时覃焕现还有沙葛未采收上市,情况紧急,因此在14日便立即予以铲除。

  程序是否规范引争论

  今年2月15日,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现场,双方围绕该事件的抽检、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展开了激烈争论。

  覃焕现回忆,去年12月12日,中山市农业局,农产品检验检测所相关人员抽取的样品,是他亲自挖的,因此清楚记得是哪一块地。“当时我顺手从一块地挖出三个沙葛,他们随后用手拎走,并没有用袋子封存。三方签名后,我就忙自己的活去了。”覃焕现说,“但之后他们铲除的沙葛,并不是同一块地。”

  原告代理人广东威格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卢红华也提出质疑:中山市农业局与农产品检验检测所是一起去抽样的,但样品却是之后才由农业局送到检验检测所,为何检验检测所不将样品直接带回检测?这一过程存在样品被掉包的可能。

  此外,卢红华还提出,镇农办铲除覃焕现的沙葛也没有法律依据。虽然镇农办称他们是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但该法律只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但对于尚未销售、还种植在田里的农产品,并未规定有铲除的权力,更何况覃焕现还表示,抽样与铲除的沙葛并不是同一块地。

  但出席庭审的被告代表、南朗镇司法所副所长杜锦莲认为,抽样沙葛在涉案地里的三个不同位置抽取,当时中山市农业局执法科、中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所、南朗镇农办、白企村村委都有相关人员在现场,可以证明抽样与铲除的沙葛是同一块地。不过在庭审当日,这些单位的相关人员均未露面。

  杜锦莲还表示,此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的监测工作,是严格按照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NY/T762-2004标准执行的。庭审法官表示,由于被告拒绝调解,本案由合议庭合议后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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