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起农村合作社,许多人都只听过“提升农业技能”的业务合作社,或者是“抱团销售农产品”的销售合作社。而对于“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人可能都没听说过。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发形成的一种资金互助合作形式,合作社可以吸纳社员股金、互助金,以及发放融通资金。这种形式最早在江苏省的村镇一级试点,并逐渐被推广。
然而近两年,陆续出现农民资金合作社突然倒闭的现象。最近,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就有多位市民反映,“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突然关门大吉,约300名储户的共计3200多万元存款不知去向。
南京市民张女士去年十月将十万元现金存入南京高淳区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
张女士:当时,那个里面的老板,他跟我们是朋友。他是属于拉资金,拉存款。
这家资金合作社位于当地集镇的中心位置,有宽敞的门面,统一的柜台,从外表上看,与正规的银行没有任何差别。
张女士:没有区别,就是两个字不一样。它存款什么东西都一样。
在存款以后张女士还拿到了一本存折,里面所登记的内容也与普通银行存折毫无差别,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存款利息比较高,要达到普通银行的一倍多,而这也成为了吸引人们前来存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储户:去问那个人民银行的,去问工商银行的,就是讲他这个银行保不保险,他们都说保险的。他是农工委批准的,有砖墙镇那个农经站监管的,不要紧的,然后我就存三个月试试的。
今年春节,张女士准备把存款取出来,可当她再次来到这家合作社时,却发现这里已经是大门紧闭,空无一人。她吃惊的发现与自己有同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
储户:我是200万(存款)。而且都是跟朋友借的钱。
储户:3万,都是儿子女儿给的,儿女给的养老钱。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是在2010年8月15日成立的,成立时,当时高淳县的多位县领导到场祝贺,而且多家江苏省市级媒体都将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形式进行过宣传,报道中称,这家合作社“由螃蟹养殖、经销大户史忠国等20多人发起,注册资本60多万元,主营业务为——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服务,解决社员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
据了解,2006年12月,银监会曾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其中,允许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按照规定,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吸收资金的对象仅限于本镇的农户,而且每户不能超过十万元,整个过程也应该严控风险,并受到全程监管。但在实际过程中,这家合作社却并没有这么做。
储户:我存了100万。
记者:讲好是什么时候取钱?
储户:我给他的时候都是朋友介绍的,一起的。三个月,叫我们三个月不要来拿钱的。
储户:我们拿身份证开的户。
直到合作社突然关闭,合作社负责人失踪时,仍有三百多户储户的存款没有取出,整个金额达到了3200多万元。接到报案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南京市高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邢秋全:首先是成立了一个案件侦办的小组,由公安牵头,有关部门组成的。另外呢追款追赃一个小组,尽量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警方表示,目前合作社的负责人已经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批捕。据这名负责人交代,从去年下半年起,因为生意出现问题,他在外面欠有大量债务,无法偿还。于是决定利用这家合作社的渠道,违规操作,向外界非法吸收资金。
邢秋全:他把资金(拿去)借贷,把这部分拿出去还人家利息。
当地政府表示,目前,在侦办案件的同时工作组正在全力追赃,争取把储户们的损失降到最低。而砖墙镇一位政府工作人员也向记者透露,因为在对合作社的监管中涉嫌存在问题,当地政府农村经济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
事实上,为了确保农民资金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和控制风险,江苏省南京市农村经济办公室早在几年前就印发了专门文件,名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等具体要求。
但到了实际操作中,掌握了动辄几千万资金的合作社却没有照章办事,作为上级部门的农村经济部门也没有对其有效监管。同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尽管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类似于小的农村银行,但也无法像正规银行一样受到金融系统的监管。因此,各类问题频频出现。
比如:部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未按要求建立贷款发放审批制度、财务报表制度。有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没有建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制度。等等。
发生在高淳区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的典型事件,也再一次给我们提了个醒。既然农民资金合作社建立的初衷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给农民以实惠。那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就应该尽到相应职责,别“好心办了坏事”,让不法之人钻了空子,最后坑了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