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杨菲。
杨维国:“我已经失去了女儿,我不希望再失去法律的公平!”
直到现在,杨维国还在每天寻找女儿能不死的理由,“如果我没有生那场病,我就会早一点买车,那天中午女儿就不用坐公交车去学校,也就不会让廖为明撞上。”
一年多前,在女儿杨菲临终前的病房里,面对来看女儿最后一眼的她的同学们,杨维国无限抱歉地说,“是我对不起你们,我没有守住杨菲……”
逃避女儿生前所有的一切,成了这对夫妻唯一的选择。处理完杨菲的后事后,54岁的杨维国搬离了自己在南昌市区的家,住到了位于南昌县的父母家中。除了上下班,杨维国夫妻拒绝进入南昌市区,包括杨菲曾短暂实习过的招商银行某营业部,考研时杨维国带杨菲吃过饭的某中西餐厅……这些地方都成了杨维国的禁忌。
杨维国认为,女儿在南昌市生活了23年,到处都留有她的痕迹。来到这些地方只会让失女之痛更加撕裂他的心。
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阻止杨维国为女儿讨要一个公平说法的步履。2012年12月13日上午,杨维国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书,被拒后转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递交。
“我已经失去了女儿,我不希望再失去法律的公平!”杨维国说,即使耗尽余生精力,他也要将这条路走到底。
●江西农大副校长酒驾致二死四伤二审改判缓刑,死者父母不起立抗议。
●死者杨菲父亲杨维国:提起诉讼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让法律得到公平的体现,让触犯法律的人得到追究。
●杨维国向南昌中院递交长达数千字的申诉书,提出多项质疑。
女儿的最后一滴泪
2012年12月4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廖为明酒驾事件发出刑事判决书:一、维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杨维国、蔡丽要求廖为明赔偿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1元的诉讼请求;二、撤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有关判处廖为明因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三、判处廖为明因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死者杨菲的父母杨维国、蔡丽当即以不起立的方式表达对这项判决的抗议。(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杨维国自称当场拍了桌子,称一审的判决本来就畸轻,没想到二审竟判了缓刑。判决结果公布后,互联网上也出现了对这一判决的大量质疑声。
回到家后,杨维国与蔡丽相拥而泣。他们不由自主地找到了那张纸片。纸片上,是杨维国亲手写的一篇小文《女儿的最后一滴泪》:“女儿,当无情的汽车冲向你们时,片刻间……你知道吗?那是酒驾!驾车者竟是一位博士生导师、大学副校长啊!你想问:他为什么把车冲向了我们进入校园门口的学生?他应该懂得酒驾危害、校园门口安全的重要啊!你流下了遗憾的最后一滴泪啊!”
“我一边看着一年前写的这篇小文,一边泪水成河。”12月12日上午,杨维国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女儿死得太冤了。
12日下午,杨维国、蔡丽夫妇带着记者来到江西财经大学校门口,指着半圆形的临街地坪说,女儿就是在这里走完了人生的最后旅程,而夺走她生命的是斜对面学校江西农业大学的副校长廖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