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城乡统筹,近日记者从市委农工委获悉,农民期盼已久的《深化农村和城乡统筹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将正式印发,该方案首次明确了南京综合改革工程中最受农民关注的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和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动”和“经营”、农村“一权一房”纳入贷款有效抵质押物范围等9大热点问题的改革思路。此外方案还对提高农民养老保障能力作出工作规划。
给农民办“房产证”、“土地证”
确权发证是让农村宅基地流转起来的前提。据介绍,试点启动前,全市将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宅基地有偿退出情况摸底,摸清农村空宅、人地分离、一户多宅、超标准占地等情况,年底前对已明晰权属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民房屋,完成所有权证发证工作,作为下一步土地流转的合法凭证。
方案提出,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度,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宗地登记发证完毕。对于符合确权条件的宗地,加快办理;对于有流转需求的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条件下,对原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进行分宗,单独设立宗地发放所有权证,作为首次流转合法凭证。
而对于农村宅基地,目前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现已基本确权登记完毕。到年底前重点做好遗留问题处理,全面开展农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方案还提出,将在明晰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民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基础上,先在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启动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和退出机制改革试点,待成熟后在全市推广。
在试点镇街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
除了宅基地流转,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思路。
这一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市、区县、镇街三级土地流转的平台服务体系。具体包括在金陵农网定期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在试点镇街加快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在各个村级单位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员。方案还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农业产权交易市场,开展物权、股权、债权等交易。
为了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交易,方案提出,在区县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仲裁庭,镇街和村设立调解机构,逐步形成“镇村调解、区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到2012年实现区县仲裁委员会全覆盖,2013年实现镇街调解机构全覆盖。
紫金农商行拟定“一权一房”抵押贷款办法
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是破解农民贷款难的重要途径。
方案明确规定,由市金融办会同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拟定“农村土地住房抵质押贷款试点的试行办法”;由紫金农商行拟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试行办法”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行办法”,审慎确定贷款申请对象、贷款用途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等到各项规定齐备之后,将在试点镇村召开现场推介会,推开试点工作。
此外,办法还出台了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贷业务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农村小贷公司,鼓励农村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等。
到2015年农民和普通城市居民养老待遇无差异
此次方案还对加快农民医疗养老保障能力作出规划,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进一步缩差并轨。截至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9%,其中,劳动年龄段人员参保率达98%,养老年龄段人员待遇发放率100%,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从明年开始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加大提高农村居民计发标准,缩小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差距;到2015年末,基本实现各区县内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无差异、养老保险统筹一体发展。
据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全面启动原先制度没有覆盖到的江南八区劳动年龄段人员参保登记工作及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申报工作,截至6月份,江南八区新调整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浦口、六合城镇居民养老补贴人员及江宁区养老补贴人员数据导入全部到位,全市城乡居民按统一的管理系统进行操作,老五县重新制定的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全部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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