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在网上遇到了人生的知己,谁知却被这名“知己”灌醉后强奸。10月18日上午,记者从长沙县检察院了解到,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强奸案已经宣判,“知己”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老家娄底双峰的小丽今年20岁,在星沙某大专院校读书。由于很小的时候母亲去世,父亲又在外打工,由奶奶带大的小丽非常内向。只身来到长沙读书后,小丽除了去外面做兼职外,平时就窝在寝室里。今年5月底,小丽开始迷上了上网,并在网上认识了23岁的夏某。因为不用面对面交谈,小丽说出了许多自己的心里话。聊了十多天后,小丽从心里把夏某当成了“知己”。
6月16日晚,小丽与夏某在一家KTV见了面。在夏某的频频劝酒下,小丽喝了六七杯啤酒,醉倒在沙发上。当第二天小丽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酒店房间里,她被夏某强奸了。小丽立即报案,3天后夏某被抓获。
检察官提醒,女性在与网友交往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单独与网友见面或相处。如果必须见面,最好有人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