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而目前,农村问题表面上是种植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问题,但实质是土地制度、农业发展方向问题,也可以概括为县级以下基层经济问题。这一问题,将是中国下步改革的主攻方向。
回顾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可以说是一部漫长的农业发展史。从原始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直到今天的知识经济年代,在农村(尤其北方内陆农村),我们很难感到一点现代气息,农民的耕作依然是“脸朝黄土背朝天”、“老牛破车弯钩犁”,而在市郊,“奔驰”与“驴车”可能擦肩而过,这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汗颜与思考……
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撤乡并镇--产业调整,是社会矛盾演进的结果,无疑也是一种历史进步。我一直在想,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它对农村应该有什么样的影响,国家与农民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产权关系,才能促进社会进步?
推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剩余价值”归社会占有的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最有安全感、最有保障的社会。因此,社会保障功能是政府的第一职能。那么,如何来维系社会的保障功能呢?我认为只有一条,那就是“启动税收杠杆,积累国家资本”。城市里,政企分开,企业改制,摸其脉络,就是:进入市场、简化管理、明确产权关系,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再说农村,我认为发展的最终归宿是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要实现这个目标,也必须坚持这一条:明确税赋关系,走产业化经营之路。
现在,土地是我国公有资产,农户和土地所有权代表(政府)之间没有明确的地租关系,农户使用的耕地是以生产责任制形式获得使用权的,承包费也不是明确的、独立的地租范畴。农户和政府的关系除承包费外还有三提五统等集体经济内部的分配关系、乡村自冶关系遗留下来的残余,这些和农村生产方式的实际及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互不相容,这正是近些年来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而农民负担年年加重、农村经济纠纷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这一矛盾,客观上极大地抑制了农村的原始积累,使小农经济凝固化,陷入怪圈,难以发展。我们应该实是求是地承认,农业生产上的集体经济已经不复存在(还有几家乡企、村企?),农户和政府的正常经济关系只能是直接的租佃关系。因此我想,管理农村只要一个卡口就行,即:土地税,明税定租。有了明确的地租范畴,农户交了租,完了税,和土地所有者代表(政府)之间的关系就十分明朗了,一切租税之外的费都无理向农户摊派,农户是自主经营的主体,地怎么种,是自己种还是租出去,都是农户自己的经营行为,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干涉。只有如此,计划农业、政冶农业才能向商品农业、效益农业转化,这才是农村管理的最佳方式。否则,政务公开无异与掩耳盗玲;结构调整只是蜻蜓点水;撤乡并镇好似隔靴搔痒;小城镇建设将成为无民之城。事实上让我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乡级政府有可能取消,它的大部分职能已经弱化,在群众心中已经严重的丧失了地位。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明确了地租关系,土地可以资本化,农民最终摆脱与土地的束缚,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才成为可能,客观上也必然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之路。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就是改变自然状态下的农业生产方式,以组织工业生产方式组织农业生产;把农业目前不完全的商品性生产变成完全的商品性生产;把封闭分散的农业生产与非农产业的相关领域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变为开放式、规模化、社会化生产,使之完全进入市场经济运行的轨道。近10年来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教训说明,农民能否实现增产增收,增收的幅展多大,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密切相关。一般来看,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和水平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就高。这种经营方式是我国农村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必然趋势和新阶段,它直接把千变万化的市场和千家万户的农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将对农民增收带来无限的机遇。我县前岗乡的上海高榕公司蔬菜基地,是典型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它在全国范围内不同纬度建立了基地,其发展形势势必惊人。面对入世,如何国际化经营农业?我想,招农商,引农资,可以成为一条有效渠道。
农民最苦,与其说他们是社会的基石,还不如说他们是最底层。人要活着,就有责任,这是我们思考、研究一切问题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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