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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巾帼女杰的剑胆琴心 ——记辉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郭春花
2012-3-19
 来源于作者: 郭诚实

      教学,为人师表,桃李满天茁壮长;为官,全心为民,父老乡亲齐声赞;审判,秉公办案,人正理清法自威。她曾经是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后担任乡镇干部,而现在是一位刚正的人民法官,她就是辉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郭春花同志。 1980年,郭春花同志调入辉县市人民法院工作,由书记员干起,先后被任命为该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直至辉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除此,她还兼管全院的计划生育工作、妇女工作、信访工作等诸多事务,她就像一根铆足了劲的发条,不知疲倦地转动着……二十多年来,她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勤奋敬业的爱岗精神,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光辉风采。 

为了军人安心 

1989年,响应立审分离要求,辉县市人民法院拟组建告诉申诉立案庭,法院党组经审慎研究,遂决定由“女强人”郭春花同志担当这一重任。组建伊始,她执着地工作,忘记了自己是个女人,是位母亲,没明没夜地和男同志一样较着劲儿干,建章立制,下乡宣传。她以对工作的高度热忱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擦亮法院的窗口”。 

    是的,告诉申诉立案庭就是人民法院的窗口。作为拥有近80万人口的辉县市,各种纠纷纷繁复杂,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最终绝大多数都转向法院,涌入立案庭。辉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对外形象。为此,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她总是文明服务,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并能够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 

    百泉镇村民靳某因家务纠纷,被其家族势力强大的远门侄女将地里的红薯苗几乎拔光,靳某与其侄女讲理,不听;阻止,不住。看着一季儿的庄稼就要泡汤,老靳颤微微地拾起一大把秧苗捂在胸口,跌跌撞撞地回到家里失声痛哭,忽地,老靳站起身来,直奔电话亭而去。他觉得忍无可忍,毅然召回远在千里之外当兵的儿子回家出气。年轻的军人在从村到镇再到有关部门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气呼呼地来到辉县市法院立案庭,非常冲动地对郭庭长说,我们家的事如果还得不到满意地处理,就要和对方拼命。郭春花同志静静地听完了年轻军人的激动诉说后,温和地向其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并不失严厉地批评了年轻军人的冲动感情。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她又立即叫来双方当事人,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列举了许许多多尊老爱幼、和睦相处的生活事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郭春花同志的真诚感召下,其侄女幡然醒悟,认识到确如郭庭长所言,老靳不仅是同族长者,又是军人家属,自己所做确实错误。于是,她当场向老人道了歉,并自愿按高收成赔偿老人损失。老靳看到侄女已经认了错,说什么也不愿收赔偿款。最后在侄女的再三坚持下,他老人家才象征性地只拿了50元钱。一场一触即发的矛盾,就这样在郭庭长3个小时的娓娓叙说中化为玉帛。年轻的军人感激地向郭庭长敬了个军礼。 

    为了母亲微笑 

    有人说郭春花同志像慈母,用她那火一样的热情温暖了一颗颗受伤冰冻的心。1999年冬天的一个早上,她刚上班,便看到一位满面愁容,头发、眉毛上沾满雪霜的老人坐在门口。她赶紧把老人搀扶进屋,一边让座倒茶,一边细细询问。老人哭泣着说出了因与儿媳发生口角,于凌晨四点即离家,赶了40多公里路,来到法院想出口恶气。郭春花同志一面和庭里其它同志一道做老人的思想工作,一面及时和当地派出所联系,让通知其子女到法院。在家苦苦寻找了近五个小时的儿子、媳妇儿闻讯赶到法院。郭春花当着老人的面儿严厉地批评了他们。儿子、媳妇儿当场就向老人认了错,并保证以后一定会善待老人。老人也深为郭春花同志的热情耐心所感动,表示回去后要与子女们互谅互让,和睦生活。送别时,老人眼含热泪,紧紧地拉着郭庭长的手久久地不愿松开…… 

    为了社会稳定 

    作为女人,郭春花有着女性温柔细心的一面;身为法官,郭春花更有其刚强泼辣的一面。由于诸多因素,辉县市的上访老户一直较多,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和次数在全省一直是排在前列,而该院的上访老户在全省法院系统中也是最多。切实做好上访老户工作,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一方经济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面对长期困扰党委、政府及人民法院的上访老户工作,郭春花同志知难而进。针对上访老户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她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做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上访人员工作与做上访人家属工作相结合,本机关做工作与动员社会组织一起做工作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依法制裁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把上访老户稳定在基层。如城关镇的杜秀岭,其儿子1989年被人伤害致死,法院查明事实后,以防卫过当判决被告人缓刑,杜秀岭不服,以事实不清,量刑过轻为由提起上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杜秀岭又申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经审查后又依法向其发出了驳回申诉通知书。对此,杜秀岭仍不服,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写控告信,并长期赴省进京上访。辉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郭春花同志接受任务后,不怕吃闭门羹,多次带人到杜秀岭家中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国家政策,并会同该市信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一起做杜秀岭的停访息诉工作,做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工作。在郭春花同志百余次的奔波劳顿和真诚相助下,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一起上访达9年之久的老户终于停访息诉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近几年,辉县市人民法院的上访老户已由十八户锐减至两户,且已基本停访息诉。其中八年以上的就有9户,五年以上的也有8户,这当中包含了郭春花同志多少心血恐怕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辉县市人民法院稳定上访老户工作受到了上级人民法院和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1998年,全省上访老户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与会的基层法院仅有两个,辉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郭春花应邀出席大会,并作了典型发言。 

    为了法律尊严 

    过多的上访老户,繁重的稳定息诉说服工作使郭庭长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如何将上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怎样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作为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郭春花同志,果断地提出应该大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审判监督是法院的内部监督,对于维护法律尊严,督促干警秉公执法,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意义重大。但同时内部监督直接涉及到原案件承办人,很容易引起矛盾,而以人民事业为己任的郭春花同志从不回避矛盾。作为庭长,立案庭受理的每一起再审案件,她都积极参与,且总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务使其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一次,某案件当事人李国安来立案庭申诉称,辉县市水泥厂诉其货款纠纷一案所达成的协议,是在被非法拘禁14天的情况下被迫签订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郭春花同志在详细审查其申诉状后,当即立案。时值仲夏,她带着合议庭同志顶着炎炎烈日,前往北京等地调查取证,他们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实,并及时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了利害关系,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使这起在中级法院都很有影响的难缠案件得以平息,还了当事人一个公道。 

    辉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在郭春花同志的带领下,全庭干警紧密团结,锐意进取,曾先后被辉县市政法委员会、新乡市政法委员会双双评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先进单位;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立案庭”,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她个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立案庭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2001年,她又被评为全国信访先进个人,并荣立二等功。 

    郭春花,一位年逾半百的女法官,立足于平凡的岗位,以全心奉献诠释法苑内涵,把公正效率担上柔弱臂肩,使“三个代表”得到真正实践,这就是新时期,一个立足于平凡岗位,做出不俗成绩的巾帼女杰。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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