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用信用卡透支消费不还款,如今生意失败还不起。12月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明被福建省建瓯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现年四十多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明,于2008年4月在建瓯市某银行一次性申请牡丹信用卡三张。在2008年9月21日至2009年2月22、2008年7月3日至2009年2月25日、2008年9月25日至2009年2月22日期间,他分别用三张信用卡透支消费,分别结余4600元、8007.6元和4600元未还,累计金额为17207.6元。虽经银行多次催促收,拒不还款甚至逃匿。
据说,杨某明本人一边忙于生意,一边用信用卡透支或消费,一开始他对于银行的催收函要么没有收到,要么没有在意,后来由于经营的生意严重亏损,如娱乐城倒闭等,因此也就变成能拖一天算一天的赖账不还了。甚至对后来银行工作人员数十次的上面催收也无所顾忌了。
经报案,9月9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11月18日,杨某明被抓获归案。(李诗灿 杨晓萍 李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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