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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不能“重物轻人”
2013-3-7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城镇化的客观规律是什么?在当前城镇化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是什么?多位代表、委员热切关注,纷纷建言献策。

城镇化率不能代表“人的城镇化”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当前重要发展目标之一,而且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目前,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城镇化远远快于人口的城镇化。

重庆市副市长、民盟重庆市委主委吴刚委员谈到,中国社科院2012年发布的《城市蓝皮书》显示,2011年底我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率51.27%,但户籍城镇化率只有39.47%,这说明有1.5亿多农民只是被“城镇化”,并没有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样的常住人口城镇化只有数量而没有质量,更没有达到城镇化以人为本的目的。“不尊重城镇化规律,其结果是相当一部分城乡居民感到不幸福。建议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时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宜居发展。”

辽宁省兴城市四家村党委书记张文成代表认为,城镇化率只是一个城市和农业人口分布情况数据,而不是真正的“人的城镇化”。有些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政治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种权利,不能随着人同步进入城镇。有些地方急于把农民变成城镇户口,这些人对一夜之间突然转变不知所措,很不习惯,使进城后的个别农民生活一度出现困难。

城镇化要把眼光从物转移到人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委员认为,城镇化要把眼光从物转移到人,尤其是农民。如果只是关注高楼大厦的增长,那这种城镇化只能对少数人有利。

陈锡文说,按照十八大的要求,走新型的城镇化道路,就是要着重于提高城镇化质量,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以人为本。城镇化就是更多的农民转为市民的过程,不能片面地去追求城镇化的速度,不能片面地去追求城镇化的比率,今年1个百分点,明年1个百分点,听起来很好听,但是只是解决了一半问题,另一半问题不给解决,实际上是在不断地积累矛盾。所以,要端正发展、推进城镇化的目的,那就是让更多的进城农民工过更好的生活,如果这些问题再不抓紧研究,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好,将来只会越来越难以解决。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委员说:“城镇化就是要真正发挥城镇的功能,比如消费的中心、娱乐的中心,现在的关键是建设成生产力、经济、就业、教育、医疗的中心,这是我们的目标,所有这些的目标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人的城镇化,是为了给人更好的生活。要想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要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就必须把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众变成市民,让他们进入城市,享受城镇的综合功能。”

让农民工真正共享城市建设成果

深圳全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董事长张全收代表对记者说,农民工异乡打工难,最难的就是不能平等享受市民待遇,二元的户籍、社保、教育、医疗等体制障碍让他们难以融入城市。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回乡创业,家门口就业,但要想在当地县城落户,还是难以享受同户籍挂钩的种种公共服务。政府应加紧解决这一制度问题,引导返乡农民工落户县城,从而带动当地城镇化的发展。“我的老家在河南上蔡县,每年县里有30多万农民外出就业,如果这些农民工最终能有一半回乡落户县城,那么上蔡的城镇化水平就会大幅度提升。可现实是,从二元到一体,需要改革的勇气,需要真金白银投入,需要科学的规划,对政府来说是一大考验。”

信阳文新茶叶董事长刘文新代表认为,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但过去的城镇化过程,往往是单纯以土地为抓手,主要靠投资和工业拉动。表面上看,路修得很好,楼建得很漂亮,但是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并没有真正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城镇化的核心和本质应该是人的城镇化。我认为让外乡人能够在城市扎根,享受市民待遇,一方面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让城市能够容纳、接纳自由迁徙过来的外地人口;另一方面要破除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实现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牛盾认为,在城镇化过程中,要防止仅进行土地城镇化,而不进行人口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的过程,是要真正建立社会服务公民的福利保障体系,这需要从国家层面来做,这样目前看受益最大的是农民群众,但从长远看,农民群众的受益对全社会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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