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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禁入浴室续:商务部称将组织专家论证
2013-10-18

晨报讯 针对公共浴室禁止艾滋病人入内在网上引起的争论,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已经关注到了公共的意见和建议,将组织专家对相关内容开展研究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中国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包括公共浴室、足浴温泉及SPA中心,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及传染性疾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

有观点认为,这项规定没有可行性,根本不会起到禁止上述疾病患者“入公浴”的作用。浴室管理者不可能让顾客先做个体检再消费。专家表示,公共浴室的水是绝对不可能传播艾滋病的。HIV的传播是需要含有HIV一定浓度的鲜血和他人的新鲜伤口直接接触,才可能实现。

此前报道:

我国拟禁艾滋病患者进公共浴室被批加剧歧视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心主任吴昊认为,公共沐浴场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肤病患者入内是出于对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虑,而且在游泳池和公共浴室这样的规定和警示其实历来都有。在法律层面,明知有性病而又故意传播疾病予他人的,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对于艾滋病人来说,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艾滋病的传染并不像一般人想象得那么容易。”浴池的水温,艾滋病毒很难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56℃30分钟就能杀灭它。完整无破损的皮肤是很好的防御屏障。

一些关注艾滋病及倡导平等的人士反应更为激烈一些。“禁止艾滋患者进入沐浴场所的规定,除了加剧艾滋误解、歧视和恐惧之外,不可能会减少和控制艾滋传播。”

志愿者小宇(化名)是一家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长期关注艾滋病病患群体。对于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他表示“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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