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乡简介:
花园乡建于1956年,其名是取所辖花庄子村的“花”和南园子村的“园”而得名。民国期间属永丰乡辖。新中国成立初归城关区管辖。1956年建置花园乡。1958年底,曾与石人子乡一起组成花园公社。1960年撤花园公社,恢复石人子公社建置,将花园公社的南园子大队划归城镇,花庄子划归 萨尔乔克乡。1975年重建花园公社,辖花庄子、南园子大队和花园牧场。1985年初建乡。 花园子乡乡政府设在县城以西5公里处,南依天山东端的巴里坤山,北临巴里坤草湖,东邻石人子乡,西连海子沿乡。花园乡辖3个行政村,分别是南园子村、花庄子村、头道河子村,有21个村民小组。全乡面积592.32平方公里。全乡有村民1843户、6378人。有汉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回族4个民族,其中汉族5650人,哈萨克族626人,蒙古族85人、回族17人。 该乡年平均气温1℃,最高温度33℃,最低温度-36℃,年降水量180一200毫米,无霜期102天。 全乡有可耕地3.7万亩,已耕地2.8万亩。 2005年全乡小麦种植面积达1.3万亩, 种植多穗玉米0.4万亩,经济作物0.13万亩,苜蓿0.97万亩。 2005年全乡总收入达3294.3万元。其中农业收入1045.19万元;牧业收入1139.36万元;渔业收入12万元;第二产业收入347.25万元;第三产业收入750.5万元;全乡人均纯收入为0.27万元。 年末各类牲畜存栏3.27万头(只)。全乡完成黄牛改良2077头,牲畜育肥2.85万头(只),母畜比例达到70%。 种植业机械1247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36台,畜牧业机械61台,运输机械627辆。2005年完成植树造林185亩,育苗10亩。 全乡有直属站所13 站(所),分别是武装部、妇联、农机站、农科站、农经站、文化站、广播站、电教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计生办、财政所、水管站、电管站。垂直站所5站(所),分别是国土资源所、司法所、草原站、兽医站、医院。全乡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5人。2005年末,全乡有线电视履盖率达到100%,入户率达30%。 有学校3所,在校学生379名,其中民族学生103人(哈萨克族77人、蒙古族25人、藏族1人)。有教师 86 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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